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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一家公司比所有競爭對手都更有效率,它有資格拿走整個市場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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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克菲勒最早的優勢,不是壟斷
1859 年,美國賓州的 Drake 油井成功出油,石油熱潮隨之爆發。有人跑去挖油井,希望一鏟下去就碰到黑金;Rockefeller 卻走了另一條路:煉油。
1863 年,他與商業夥伴進入煉油業,並找來懂製程的 Samuel Andrews。
Andrews 為團隊提供煉油技術、Rockefeller 則是為團隊提供他經年累月下來的財務敏銳度。
Rockefeller 不是石油工程天才,他的天賦,是把一門複雜的生意拆成詳細的帳目,再從帳目裡找到可以被改善的地方。
1865 年,原本的合夥人 Clark 因為經營方向出現分歧,決定把煉油事業拿出來競標。
最後 Rockefeller 用 72,500 美元取得控制權。
從這時開始,他才真正掌握了自己的煉油事業。

一桶原油,不應該只賣出一種產品
當時大部分煉油廠最重視的產品只有煤油。
其他從原油裡分離出來的成分,有些人當廢料直接倒掉、有些人當燃料燒掉、有些人只能用非常低的價格進行販售處理。
Rockefeller 卻開始思考:
既然都已經花錢買了整桶原油,為什麼只有其中一部分能替公司賺錢?
Standard Oil 開始替各種副產品尋找用途,把原本的「廢料」變成可販售的燃料、潤滑材料、油漆、膠類以及其他產品。
而此舉也直接改變了 Standard Oil 在市場上的競爭優勢,
假設 A、B 兩家公司,都花 100 元買進一桶原油。
♣ A 公司只能靠煤油賺回 100 元。
♠ B 公司除了煤油,其他副產品還能賣 20 元。
那麼 B 公司可以選擇:
➤ 降低煤油售價
➤ 承受更高的原料成本
➤ 把多出來的利潤重新投入設備
➤ 或者繼續擴大規模
一個看似不起眼的「降低浪費」,最後變成一筆新的戰爭資金。而 Standard Oil 就成為了 B 公司
接著 Rockefeller 又把心思打到了木桶上。
當時石油主要靠木桶運輸,而木桶本身的成本非常高。
Standard Oil 乾脆自己成立製桶工場,再投資大型油槽、倉庫與裝卸設備,進行垂直整合。
標準石油公司沒有將這些多省下來的錢,單純當成「利潤拿走」,而是將他們再投入,投資於下一次的改善之中。
⏺︎ 提高原料利用率 → 降低成本
↪︎ 降低成本 → 可以提供更好的價格
↪︎ 更好的價格 → 帶來更多訂單
↪︎ 更多訂單 → 支撐更大的物流投資
↪︎ 物流成本下降 → 又能繼續降成本
一個飛輪,就這麼開始轉了起來。

到了 1872 年,Standard Oil 已大量收購 Cleveland 的煉油商,並也已經建立起自己的製桶工場、大型儲槽、倉庫,以及油漆與膠類工廠。
倘若沒有前面洛克菲勒驚人的營運能力,標準石油也根本沒有資格走到後面能夠控制市場的規模。
所以,回到一開始那個問題:如果一家公司比所有競爭對手都更有效率,它有資格拿走整個市場嗎?
Rockefeller 用一生給出了答案,他確實端走了整個市場。但那不是靠他用資本壟斷贏來的,那是他靠讓每一桶油、每一筆帳、每一個環節都比別人少浪費一點、多創造出一點價值所贏下的江山。